核心定位:多透過提供議題並取得業務單位規劃執行方案,彙整並適度給予建議。屬控股幕僚的「議題引導 × 彙整 × 建議」角色,本身不執行業務,而是促進業務單位優化既有業務。
| # | 執掌項目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1 | 業務議題提出與設定 | 發掘子公司既有業務待優化點,主動向業務單位提出議題 |
| 2 | 子公司方案蒐整 | 與業務單位協作,取得各自規劃與執行方案 |
| 3 | 跨單位方案彙整比較 | 將各子公司方案彙整對照,產出集團整合性視角 |
| 4 | 改善建議與回饋 | 從集團視角適度給予建議與調整方向 |
| 5 | 執行追蹤與成效檢視 | 追蹤業務單位採納後的執行進度與成效 |
核心定位:以法規動向或新業務模式做驅動,透過整合及規劃,推動業務發展。從新法規或新模式出發,整合集團跨單位資源並規劃落地路徑,將新業務從概念推進至實際營運。
| # | 執掌項目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1 | 法規動向追蹤與商機偵測 | 追蹤主管機關法規調整,從中偵測潛在新業務機會 |
| 2 | 新業務模式探索與評估 | 觀察新興業務模式(含同業、海外、跨業)並評估可行性 |
| 3 | 跨單位資源整合 | 整合子公司能力、外部夥伴資源,設計合作架構 |
| 4 | 新業務專案規劃 | 將新業務從概念轉化為可執行的專案規劃 |
| 5 | 新業務推動與落地 | 推動新業務上線;階段性建設完成後移交營運組納管 |
兩組為對等並行關係,部門主管依議題性質進行分流:屬於既有業務優化的議題進入營運優化組(提議題、彙整業務單位方案、給予建議),由法規動向或新業務模式驅動的議題進入創新專案組(整合、規劃、推動業務發展)。創新案完成階段性建設後,可移轉至營運組,納入既有業務週期管理。
⚙️ 議題分流原則:既有業務優化 → 營運組;法規動向/新業務模式驅動 → 創新組;模糊地帶由部主管依「3 年內是否成為既有業務」判斷。
🔄 新案結案後:創新組完成階段性建設後,移轉至營運組納入既有業務週期管理。